實體課程須知及課程退選辦法 - 服務條款 - 視角ViewFinder

《實體課程須知及課程退選辦法》

《課程須知》
1.若當天因颱風停班停課,將擇期補課。

2.請勿針對課堂進行錄影或錄音。若因學習需求,需短暫錄影且事先取得該門課程講師同意者不在此限。取得講師同意後,若錄影、拍照或錄音之紀錄涵蓋該門課同學之肖像、發言或作品等與著作權相關之內容。

3.視角實體課程之上課日期及時間以您填寫報名表時,網頁刊登之訊息為準,請您留意時間。
3.1開課後若有調課,以講師與學員協議好之日期時間為準,視角課務處不另行提醒或通知。
3.2若課程調動狀況有影響您上課權利之情事,請儘速來信視角信箱viewfinder.grs@gmail.com告知。

4.視角上課時間以該課程公告之時間為準,為保障每位學員之權益,無法等候遲到學員。請您理解。

5.因人力及設備限制,無法提供缺課者補課服務。建議您每堂親自到課,以獲得最佳之學習效果。

6.填寫報名表後,須繳費完成,才能確認報名成功。

《課程退選辦法》
請以您報名該課程之會員帳號電子郵件信箱來信告知,真實姓名以及欲退選之課程。

1.開課日之前申請課程退選,退還所繳課程費用的90%。您也可將課程轉讓給其他人,但須事先通知我們並達到三方確認。

2.已開課且未逾總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所繳課程費用的三分之二金額。但需先扣除總學費之10%(行政處理費)。

例如已繳交某門課程學費6000元,該門課程上課時數為15小時,若於該課程已進行滿5小時以前申請課程退選,本公司將退還(6000 *2/3)-(6000*0.1)=3400(元)

3.已開課且逾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恕不接受退費申請(即無法退還任何費用)。 

4.無論您是否到課,一律依您申請退課時,課程已進行完畢之時數為退費基準點。

5.因金流配合關係,目前視角退款僅使用ATM轉帳。退課手續辦理完成後,視角將會以您會員註冊之電子郵件信箱與您確認。若因資料誤填或漏填產生任何錯誤或無法完成退貨手續,視角恕不負責。填寫資料時請再三確認。

6.若本公司已開立電子發票,需將原發票作廢或作廢後重新開立。

7.退課手續辦理完成後,視角將會以您的會員帳號電子郵件信箱通知您,請確認信箱為正常使用狀況。若因資料誤填或漏填產生任何錯誤或無法完成退課手續,視角恕不負責。填寫資料時請再三確認。
 


讀書不是為了雄辯和駁斥   也不是為了輕信和盲從
而是為了思考和權衡
--培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