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選商品退貨須知 - 服務條款 - 視角ViewFinder

《精選商品退貨須知》

1. 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商品送達後可享有7日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若商品不符合期待,可於7日內辦理部分或整筆訂單退貨。實體商品(書籍)一經拆封,則無法退貨。若退回之商品有破損或瑕疵,亦無法辦理退費。

2.  無論單件或多件商品,一筆訂單僅能退貨一次。

3.  商品應處於未拆封、未使用之情況,才可退貨。商品退貨應保持包裝完整,有封膜之書籍應保持未拆封。退貨商品請寄至新北市新店區黎明路58巷7號3樓,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退貨商品寄出後請email至視角信箱 viewfinder.cs@gmail.com ,信件中請包含姓名、訂單編號、商品名稱及退款資訊(銀行代碼 / 帳號 / 戶名)。

4,若因包裝、運送過程有瑕疵、損毀可要求更換。瑕疵品退貨請在退貨信中標註,視角將另行處理。若為運送過程瑕疵,請於開箱時拍照記錄存證,並於第一時間以email通知本公司。

5. 本公司收到退貨商品並確認貨品未經拆封、使用、無損壞,即啟動退貨流程。因金物流配合關係,目前視角退款僅使用ATM轉帳。退貨手續辦理完成後,視角將會以email與您確認。若因資料誤填或漏填產生任何錯誤或無法完成退貨手續,視角恕不負責。填寫資料時請再三確認。

6.  退貨商品如附有任何實體贈品,需一併寄回。若附有折扣或優惠券,退貨後無法繼續使用。


讀書不是為了雄辯和駁斥   也不是為了輕信和盲從
而是為了思考和權衡
--培根